陕西民警殴打残疾人后续:案件移交检察院,当事人被停职
文字:周亦见
排版:周亦见
在我们的社会中,残疾人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需要更多的关爱和尊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然而,就在去年11月,陕西商洛市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和愤怒的事件。
一名酒后的民警,在足浴店无故殴打了一名智力残障的工人,造成其轻伤一级。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起案件已经拖了九个月,打人者仍然在正常上班,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
01
事情经过
宋某是一个智力残疾人,他从小就患有先天性脑积水症,导致他智力发育不全,只有小学二年级的文化水平。
他不能干重活或者复杂的活,只能在足浴店做一些简单的服务工作。
2022年11月12日晚上,他像往常一样在足浴店打扫卫生,没有想到却遭到了赵某的无端暴力。
事发当晚,赵某在足浴店喝了几杯酒,心情不好。
他和一名女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女工作人员不理他,就走开了。
赵某看到宋某在远处站着,就把怒气发泄到了他身上。
他上前连续殴打宋某,还用脚踢他。
宋某没有反抗,只是哭喊着求饶。
周围的工作人员和顾客都被惊呆了,有人上前劝阻赵某,有人拨打了110报警。
02
打人者竟是民警
当晚10点多,民警赶到现场,并将赵某带走。
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
经过检查,他右尺骨骨折,需要手术固定。另外,还有外伤性头疼的症状,需要长期服药。
经过三次伤情鉴定,最终确定为轻伤一级。
赵某事后托人来足浴店想和解,说愿意出一部分钱给宋某治疗,并表示自己当时喝多了,并不是故意要打他。
但宋某的家属不同意和解,他们认为赵某是故意伤害宋某,并且没有任何歉意。
事后,宋某家属向派出所询问赵某的身份时,惊讶地发现,赵某竟然是商洛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正式编制的民警。
他们决定讨回公道。
宋某家属多次向商洛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队反映情况,要求对赵某进行处理。
然而,他们却遭到了冷遇。
派出所只是让他们去验伤,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然后,伤者自己承担着痛苦。
自从那天晚上被打后,宋某就再也没有回到足浴店上班。
他每天都要吃止痛药,并定期去医院复查。
他说:“我现在不敢出门了,怕再遇到那个打我的人。”
他希望能得到一个公平的处理,并得到赔偿。
然而,在接下来的九个月里,宋某家属却没有看到任何法律进展。
他们多次向派出所催促,却只得到一些模棱两可的回复。
“都九个月了,派出所一直没结果,只是让我们一次又一次的去验伤。”
更可气的是,他们发现,赵某并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仍然在车管所正常上班。
03
网友和媒体的关注
这件事被一些网友和媒体曝光后,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许多网友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公权力滥用和欺凌弱势群体的事件,必须彻查严惩打人者,给残障受害人家属一个公道,也维护法律在弱势群体面前的严肃性。
仅仅停岗不够,打人者应该立即停职接受调查,让公权力不能凌驾法律之上。
事情闹大了。
这时候,他们才开始处理。
2023年8月27日,针对这起事件,商洛市交警支队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做出了回应。
他说,赵某已经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了党内警告处分。
但是,他还是要每天到单位报到,不能离开商洛市。
他表示,这起案件已经移交给了商南县检察院,目前正在审理中。
交警支队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此事,并尊重司法机关的裁决。
8月28日,赵某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对此事做出了回应。
他说,当时自己喝了酒,情绪不好,看到宋某就想打他。
“我认错,走法律程序吧。”
但是,他表示,自己没有钱赔偿宋某,因为自己也是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
04
周亦见看法
下面,聊聊老周的看法。
这是一个令人震惊和愤怒的事件。
一个身穿制服、手持权力的公职人员,竟然在酒后无故殴打一名智力残疾的无辜者,造成其轻伤一级的严重后果。
这不仅是对法律的践踏,更是对人性的亵渎。
这样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而不是被轻描淡写地掩盖和纵容。
然而,令人遗憾和失望的是,这起案件并没有得到及时和公正的处理。
受害者宋某的合法权益却得不到保障,他的家属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却遭到推诿和冷落。
赵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后悔和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但也称宋某家属有些不依不饶。
这种态度,无疑是对受害者和公众的再次伤害。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案件?
为什么会拖延不决?
我认为,这与我们社会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有关。
首先,我们要看到,这是一个个体道德败坏和权力膨胀的案例。
涉事民警赵某作为一名执法者,本应该以身作则,维护法律尊严,保护群众利益。
但他却在酒后失去理智,滥用职权,肆意伤害无辜。
他不仅没有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和愧疚,反而还想通过托人私了来逃避责任。
一个小小的民警,竟然把自己当成了特权阶级。
他的道德沦丧和权力傲慢,让我们看到了一种扭曲和变异的人性。
其次,我们要看到,这也是一个制度缺失和监督失效的案例。
涉事民警赵某所在的单位,在得知他打人的事实后,并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收回他的警服和警官证,并停止他的执行职务。
相反,他们还让他继续在车管所上班,给他提供了庇护。
另外,竟然还想拖延时间,试图瞒天过海?
如果不是媒体曝光了这起事件,并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恐怕受害者的遭遇,还会被无限期地延续下去,而涉事民警的罪行,还会被无限期地掩盖下去。
这样的包庇,不是赤裸裸的渎职吗?
综上所述,我认为,这起事件是一个多方面的问题,涉及到个人、单位、社会等多个层面。
我们不能只是简单地把责任推给涉事民警一个人,也不能只是简单地把问题归结为个别现象。
因为,仗着手中权利肆意欺负老百姓的人,大有人在。
这个民警,只是一个例子。
回想一下,前段时间山西警察强吻辱骂女店员的事件,不也是把自己当成了特权阶层吗?
更可怕的是,他们还只是级别最低的民警、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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